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顶岗实习教学管理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5-07-03浏览次数:1297

一、顶岗实习的原则和要求
    (一)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
    (二)顶岗实习是学生必修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取得毕业资格的必要条件,要强化对顶岗实习的管理,提高顶岗实习的质量和效果。
    (三)顶岗实习岗位应与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技能培养要求相一致,要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
    (四)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在管理工作上以学院为主,在技术指导上以企业为主。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和管理
    (一)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学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负责人、专业教师、教学管理专职、就业管理专职和学生管理专职等组成。
    (二)顶岗实习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间进行,由学院组织。因教学计划变更或因其它不可抗拒因素需调整顶岗实习计划的,学院应提前向教务处书面报告,由教务处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三)学院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顶岗实习学生的过程管理,做到顶岗实习大纲、计划、指导书(或顶岗实习学生手册)和指导教师四落实。
    1.制定实习大纲
    内容包括:顶岗实习的目的和要求;顶岗实习的内容和方法;顶岗实习工作记录与实习报告撰写要求;顶岗实习的考核方式等。
    2.编写顶岗实习计划
    包括:实习地点、实习内容、实习时间、人员安排、实习程序安排、成绩考核等,顶岗实习计划应发到每位指导教师。
    3.编写顶岗实习指导书(或顶岗实习学生手册)
    内容包括:实习项目名称,实习任务、目的,实习应掌握的知识点和训练的能力点,实习安排及注意事项,实习结束后应交的资料,实习成绩评定等。
    4.确定学院指导教师
    学院应根据顶岗实习学生人数和集中程度统筹安排学院指导教师,每个学生都必须安排指导教师,并通过教学任务形式下达。原则上一个顶岗实习基地安排1—2名专业教师负责指导工作。在一个区域顶岗实习学生比较集中的,可安排指导教师流动巡视指导。针对顶岗实习单位较为分散的学生,可采用电话指导、网络视频指导等多种有效方式进行。学院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负责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的管理和教育,督促学生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关心学生的工作与安全等状况,及时帮助解决顶岗实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3)定期梳理顶岗实习学生的在岗情况,及时向实训负责人上报顶岗实习学生请假、离岗、违规违纪等情况;
    (4)实习结束后指导学生撰写顶岗实习报告(不少于4000字),并对学生进行考核;
    (5)定期向学院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实习情况,并做好实习材料的归档工作。
    企业指导教师由实习单位指定,没有指定的情况下可有学生自己选择。企业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学生的技术指导和岗位技能的提高。企业指导教师的职责是:
    (1)对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和企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爱岗敬业,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道德;
    (2)配合学院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实习期间的考勤工作;
    (3)对学生进行技术指导,培养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
    (4)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5)及时将学生顶岗实习过程中的表现反馈给学院指导教师;
   (6)实习结束后,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考核并写出评价意见。
   企业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职业岗位证书,实际工作经验丰富,且责任心强的企业人员担任。
   (四)对顶岗实习学生的教学要求
   1.学生应服从学院顶岗实习的教学规定和安排,自觉接受学院和企业指导教师的管理,树立学院良好的形象。
   2.学生顶岗实习期间要经常与学院指导教师保持联系,注意校园网上公布的与教学有关的信息,保证向学院指导教师提供的联系方式正确有效。如因提供的联系方式出现问题而导致与学院联系不畅,出现教学相关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3.顶岗实习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学生在实习过程中不得随意请假。若确需请假,必须经实习单位和指导教师同意后,按有关请假手续办理,同时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4.顶岗实习期间不得擅离或调换实习单位。未经批准擅离、调换实习单位的,实习成绩按“不及格”计,期间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学生本人负责。
   5.及时填写《顶岗实习学生手册》相关内容,撰写顶岗实习报告,按时提交学院指导教师批阅。
三、顶岗实习的考核与成绩评定
   (一)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院和企业的双重指导,院企双方要加强对学生顶岗实习的过程管理和成绩考核,实习工作结束时院企双方均应填写《学生顶岗实习鉴定表》(见附件),作为评定学生顶岗实习成绩的重要依据。
   (二)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分两部分:一是企业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权重的50%,二是学院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权重的50%)。
   (三)顶岗实习成绩评定采用五级记分制,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以下三种情况将被认定顶岗实习成绩不及格:
   1.没有按照学院统一的要求,及时将《顶岗实习学生手册》、《顶岗实习考核表》和《学生顶岗实习成绩鉴定表》反馈给学院指导教师,造成无法评定实习成绩的;
   2.《学生顶岗实习成绩鉴定表》中被顶岗实习单位认定为不合格者;
   3.因个人非正常原因(如违反实习单位生产规章、劳动制度等)中途被用人单位退回或未经用人单位和学院批准擅自离开顶岗实习单位的;
   (四)顶岗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只能办理结业证。结业后一年之内,随下一届学生重新参加顶岗实习,实习成绩合格,符合毕业各项条件后,方可换发毕业证书。
四、其它
   (一)学院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核算;
   (二)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船舶与机电工程学院。